2013-04-02 19:29:06 [您的教師考試網]
關于做好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qū))教育局,九華山經濟發(fā)展處:
根據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資[2013]1號)的要求,為做好我市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網上申報時間為:2013年4月2日—4月23日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3年4月24日—4月28日
3、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受理范圍
戶口在我市或在我市轄區(qū)內學校工作的人員,以及轄區(qū)內學校應屆畢業(yè)生。
三、根據皖教秘[2012]71號文件規(guī)定,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和幼兒園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四、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考試通過且已經能查詢到“考試合格證明”編號)的申請人員,應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五、池州學院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申請確認由市教育局委托該院學生處統(tǒng)一受理,非師范類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時間安排同上。
六、工作要求
1、各縣(區(qū))教育局應在市教育局的安排下,統(tǒng)一認定工作時間,并通過報紙、網絡等媒介加強宣傳,多渠道發(fā)布信息。
2、各地在受理參加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人員的申請時,應按照皖教秘[2012]71號文件要求,登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www.ntce.cn/)”,查驗申請人員考試合格證明或成績單。
3、各地在依法認定、嚴把入口關的同時,要提倡人性化服務,優(yōu)化流程,簡便手續(xù),保證時間,充分保障申請人的權益,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4、市教育局負責認定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各縣(區(qū))教育局負責受理戶口在本轄區(qū)內或在轄區(qū)內學校工作的幼兒園教師、小學教師、初中教師的申請認定工作。市教育局在教師資格認定期間將在市教育局網站適時發(fā)布相關信息,各縣(區(qū))也應將教師資格認定信息適時在縣(區(qū))教育局網站發(fā)布。
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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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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