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5 10:04:37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關于做好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
鄂綜考〔2011〕22號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中心、招考辦),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2011年國家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我省作為試點省份,下半年將組織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組織管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應高度重視教師資格考試工作,必須明確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選好考點,聘好主考,加強對考點的管理。各考點應成立由所在單位分管領導為組長的考點領導小組,下設考務、試卷保管和后勤保衛(wèi)等若干小組,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键c實行主考負責制。主考是考點的第一責任人,對考點的考試組織管理和考風考紀負總責。
考點負責選聘、培訓監(jiān)考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建立一支熟悉考試業(yè)務、作風過硬、敢抓敢管的監(jiān)考隊伍。
二、考試安排
1. 試點期間,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綜合素質)采取計算機化考試,科目二采取紙筆考試。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紙筆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2. 2011年下半年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的筆試報名時間為:10月19至25日;筆試時間:11月26日。面試報名時間為:12月10-14日網(wǎng)上報名,面試時間12月24-25日。
三、報考對象
1.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此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2. 原則上應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條件。在校生僅限畢業(yè)年級生報考,報考時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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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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