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bei.hteacher.net 2023-11-30 10:52 湖北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大約在公元前2000多年,居住在印度河流域的土著達羅毗茶人建立起奴隸制城邦國家,并創(chuàng)造了文字。約在公元前1400年,中亞游牧部落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建立了強有力的王國,酋長都成為王。在征服過程中,雅利安人逐漸由游牧文化轉入農耕文化,并吸取了當地的土著文化,二者相互吸收、融化,逐漸發(fā)展成為印度一雅利安文明,并創(chuàng)造了自己的文字-梵文。此后奴隸制不斷發(fā)展。從公元前1000年到前600年,逐漸形成一套嚴格的等級制度,通稱種姓制度。種姓制度把人分為四個等級(種姓),按高下依次為:(1)婆羅門,即僧侶;(2)剎帝利,即武士。以上兩種為高級種姓,屬特權階級;(3)吠舍,即農民和從事工商業(yè)的平民;(4)首陀羅,即奴隸及處于奴隸地位的窮人(主要為當地土著)。前三種為再生人(即通過入法禮,可以得到第二次生命),首陀羅為非再生人。不同種姓的人通婚所生子女被排斥在種姓之外,稱為賤民,處境更為悲慘,被認為是“不可接觸者”。
公元前6世紀以前的印度教育,常稱為婆羅門教育,這是因為當時的教育事業(yè)掌握在婆羅門手中,能接受教育的主要為婆羅門等高級種姓,并貫徹婆羅門教義。婆羅門教育以維持種姓壓迫和培養(yǎng)宗教意識為核心任務。雅利安人用梵文寫成的記載印度公元前2000年前后歷史的古籍《吠陀》被當做統(tǒng)治階級崇奉的經典,為教育提供了主導思想。統(tǒng)治階級宣傳《吠陀》經只能為再生種姓所理解,因此入學校、習經典的權利只能為婆羅門、剎帝利和吠舍所享有,但三者享有的受教育權利的內容不完全相同。婆羅門由于在種姓中地位最高,掌握宗教大權,而且當時教育是神學的附庸,故婆羅門所受的教育是當時最完備、最高級的教育。剎帝利和吠舍所受的教育內容則比較簡單,程度比較低,特別是吠舍的教育大為遜色。首陀羅則被剝奪了受教育權。印度的古文獻說:《吠陀》如未得到教士的許可而通曉之,則被視為盜竊行為。首陀羅及賤民讀書識字甚至構成死罪。這些情況充分反映了當時教育的階級性,以及統(tǒng)治階級力圖控制教育和文化知識的用心。
除此之外還有佛教教育,佛教教育依傍于寺廟,故帶有平民性。
推薦閱讀:
責任編輯:文文
下一篇: 教師招聘公共基礎知識:學生的主要權利
公眾號
視頻號
小紅書
京ICP備16044424號-2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64號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師華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