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ingxia.hteacher.net 2022-07-02 22:21 寧夏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2022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已經發(fā)布。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公告》相關規(guī)定,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將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2年7月4日至7月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吳忠市利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吳靈東路與利華街交會處)。
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主要復查審核擬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是否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準考證。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
(二)戶籍資料
1.戶口簿、有效身份證等證件,集體戶籍的報考者可提供戶籍卡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2.非寧夏戶籍的區(qū)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生源應、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供記載本人戶口遷移信息的原戶口簿,或提供戶口遷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寧夏戶籍的證明。
3.非寧夏戶籍、在寧夏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服務證書、當地組織或人事部門相關服務證明。
4.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父母信息的戶口簿以及派出所開具的相關證明。以配偶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配偶信息的戶口簿以及結婚證。
(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并提交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的本人學歷查詢結果(帶二維碼)。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及相關證明,就業(yè)推薦表、相關證明須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一致;就業(yè)推薦表、相關證明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不一致的,以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為準。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前。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提供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前。
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人員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學信網在線查詢驗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人員提供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或相關部門、院校核實查證。
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qū)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四)報考“三項目”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人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有關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的證明和服務地縣(市、區(qū))項目主管部門(教育局、衛(wèi)生局、農牧局、扶貧辦)關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綜合查證。
(2)“西部計劃志愿者”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自治區(qū)項目的“志愿者”憑自治區(qū)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市、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3)大學生村官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服務地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關于本人身份、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五)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關退伍證、所屬縣(市、區(qū))人民武裝部出具的參軍入伍證明等。
(六)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審核資料:按照崗位其他要求提供相關資格證。
(七)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當地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書,并注明是否有最低服務期限或是否已滿最低服務期限。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2022年4月8日)。
(八)《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2份。復審表可到現(xiàn)場填寫,也可打印(正反兩面打印),登錄“利通區(qū)人民政府http://www.ltq.gov.cn/”首頁公示公告。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各1份。
考生如確有特殊原因無法親自送交資格復審材料的,可書寫委托書(簽字并加按左手食指手印),將所需材料一并交委托人,由委托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前來辦理。
四、有關要求
(一)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應聘者個人誠信記錄。
(二)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應聘資格或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過資格復審,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由利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利通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公告發(fā)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三)應聘者應按要求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并保持電話暢通。若應聘人員所留電話無人接聽,審核人員將資格復審通知內容以短信方式告之,并要求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限內回復,未按規(guī)定時限參加復審或在資格復審結束前不能提供各類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及時向我局遞交書面放棄申請(A4紙,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報考崗位名稱、報考崗位代碼、放棄原因、簽字并按左手食指指紋)。
(四)考生應當自覺嚴格服從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遵守現(xiàn)場防疫守則,體溫檢測正常且健康碼為“綠碼”方可入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考生自備醫(yī)用口罩,并按照規(guī)定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可摘除口罩。
聯(lián)系電話:0953—2791368 傳真號:0953—2791368
下載:2022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doc
吳忠市利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2日
原文標題:2022年利通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tq.gov.cn/xwzx/gsgg/202207/t20220702_3596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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